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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访者描述了警察如何事无巨细的掌控强迫认罪,他们会安排被拘留者的“着装”; 写下认罪“脚本”并强迫被拘留者记住它; 指导如何“表达”他们的台词——包括在一个案例中,被拘留者被要求流泪哽咽;在对结果不满意时,他们会要求一遍一遍的重录。 一位受访者表示,他花了七个小时录制就为了几分钟的视频节目。 另一个则被锁在笼子里,并让相机镜头穿过牢笼的铁栏拍摄。 中国对强迫电视认罪的使用值得得到全球迫切的关注。这种做法构成了不仅限于中国境内的侵权行为:受害者中也有外国人——最近,瑞典的书商桂敏海在亲北京的“媒体”前被游行。媒体组织在强迫认罪的剧本和策划过程中与警察合作并播出这些供词,无论他们是中国国家媒体还是私人媒体,都与中国政府犯下这种有欺骗性的,非法的侵犯人权行为一样的罪行。 这些媒体是中国国家广播公司中央电视台和香港境内媒体:凤凰卫视,东方日报和南华早报。 这就是为什么今天我们呼吁各国政府: 明确地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施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