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司观察》报道,2022年12月30日,中国的人大常务委员会通过一项决定,即批准与四个国家的引渡条约。这些国家是刚果共和国、肯尼亚、乌拉圭和亚美尼亚。中国与这几个国家的条约全部在几年前签署待批。
在这四个国家中,此前乌拉圭和刚果共和国已经批准了,因此现在已经生效,而与肯尼亚和亚美尼亚的条约还需待对方批准后才能生效。
截至今日,中国已经与45个国家批准了引渡条约,另与14个国家的条约需要双方或一方完成批准使其生效。
在欧洲,土耳其和希腊尚未批准与中国的条约,希腊是欧洲最近(2020年)签署引渡条约的国家,而在土耳其,分析人士称由于新疆的局势影响着其维吾尔族群体,使土耳其潜在的批准工作暂时停滞。最近批准与中国引渡条约的欧洲国家是比利时和塞浦路斯,双方条约随即于2020年生效。2018年,在奥地利总统对北京进行国事访问后,双方讨论了签署引渡条约的可能性,但此后在这个问题上没有进一步的动作。
在亚太地区,澳大利亚很早就与中国签署了条约,但截至最近几年,批准程序已经终止,不太可能向前推进。斯里兰卡、尼泊尔和亚美尼亚是已经与中国签署但尚未批准引渡条约的国家。最近批准与中国引渡条约的亚洲国家是越南(2020年)。
在拉丁美洲和南美洲,阿根廷、智利、厄瓜多尔和巴拿马已经签署但尚未批准条约,乌拉圭是最近在2021年批准的国家。
在非洲,肯尼亚、塞内加尔、津巴布韦和毛里求斯与中国已经签署了条约,但仍有待批准。在非洲,除了刚批准的刚果共和国,最近批准的国家是摩洛哥,时间是2021年。
该动向正值各国与中国在引渡问题上的合作阻力越来越大的情况下出现,中国请求引渡的案件被拒绝的情况越来越多,而且在香港的法律制度和司法独立恶化之后,许多国家都暂停了与香港的类似协议。除了在中国缺乏公平审判的问题外,还有不驱回原则,该原则规定,禁止驱逐、遣返或引渡某人到可能面临酷刑的另一个国家。
第一份关于中国利用引渡请求以及该种引渡合作如何破坏与之合作国家的法治承诺与国际上相关条约和重要性的深度报告。它还描绘了中国如何滥用国际刑警组织作为引渡追捕行动的一部分,以及引渡手估如何经常为政治目的服务。本报告还为法律从业人员提供了一份最佳实践手册,以阻止向中国引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