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正不断扩大其失踪规模
今天是强迫失踪受害者国际日,用以纪念世界各地被国家实施强迫失踪受害者之日。
没有哪个国家如今天的中国一样,拥有如此恐怖的系统网络,专门设计用于失踪其批评者。
今年,世界各地的大型非政府组织联盟将利用强迫失踪受害者国际日的契机,致力使北京及其大规模实施失踪的问题得到关注。点击此处查看联合声明。
中国新兴和不断发展的失踪系统是基于过去极权主义方式的现代化升级。由于世界各国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中国这些严重的侵犯人权行为,以致它蓬勃发展并扩大到前所未有的规模。可参阅国际人权服务社(ISHR)所发布概要,了解更多有关强迫失踪信息,以及如何利用联合国系统为受害者伸张正义:
三个主要失踪系统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RSDL): 由公安或国家安全局运作,受害者被隔离关押于非公开地点,遭遇酷刑和虐待的机率高,受害者通常被关押长达六个月,自2012年合法化。
该系统主要目标是人权律师、活动人士、NGO工作者和宗教领袖。自2018年保护卫士与国际人权服务社及其他组织向联合国提交信件后,10个不同联合国机构呼吁中国废除该系统。
“我们现在已经开始穿山过涧了,如果你还想活着回来,你要想好你该说什么。我回答说,我明白。”——江孝宇(化名,IT工作者,人权捍卫者)形容他2015年被绑架到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设施时,被警察威胁的经历。
留置:由可怕的国家监察委员会(NSC)运作,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设置类似,但留置完全在司法系统以外运作,自2018年合法化。
其主要目标是腐败嫌疑人,他们是共产党员或国家工作人员,但也可以包括与某个调查案件有关的任何人。
"我被关押在许多不同的地方……在一个旅店,一个党校,在一间干净的政府教育中心,还有一些其他的地方……”——某双规(留置前身)受害者
由于该系统鲜为人知,将作为强迫失踪受害者国际日我们向数个联合国机构提交新的全面审查的主题(可点此下载)
新疆再教育营:由新疆地方政府运作,并与警方和聘用保安相配合。2017年首次被报道,从未合法化。其主要目标是维吾尔族和哈萨克族,估计有1至3百万人被监禁。
“不允许我们与亲人见面,但允许一周给家人打一次五分钟的电话,不过在电话中不让说我们现状不好的话,否则电话会被掐断,警察就站在你的旁边。”一位前再教育营被拘留者2018年接受人权观察采访说到。
两个辅助失踪系统
在看守所消失:将受害者由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或留置转到看守所后,往往将他们用假名登记,以便其家人或律师无法与受害者取得联系。
保护卫士此前发布过关于此做法的简要报告,可点此下载。
虚假释放: 当受害者已服完刑期,或被取保候审后,再次被失踪,有些人遭到软禁或紧密监视,被禁止自由离开其所在附近地区等。
失踪何以系统化
中国共产党一直使用恐怖战术以掌握权力,包括消失其批评者。自2004年人权律师运动的初期起,受害者有时会消失在黑监狱中——最著名的案件要数高智晟,他在2006年至2017年期间失踪了十几次(至今仍然下落不明)。黑监狱也是针对上访者的惯用惩罚方式。
现在的不同之处在于,继习近平于2012年上台后,这些系统已被合法化,并已大规模扩展成为一个全面的控制网络。
2015年启动针对人权律师的打压运动时,通过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迫失踪的做法变得系统化。
失踪现象现在已成为常态而非例外。
主要发展
-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和留置制度是在法律上被合法化的非法迫害,根据国际法,它们被定义为强迫失踪,因此严重侵犯人权。
- 对受害者提供的法律保护通常未予履行(例如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中,检察官前往关押设施履行监督或律师会见很少被获准)。
- 如今警方在最长六个月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限已满后,仍然非法强制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或者甚至不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幌子,继续使受害者处于失踪状态。
- 在全国各地现有许多地方警察局开始定期将人们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名义关押,它的使用正变得越来越普遍。
- 由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允许国家安全罪的例外性,因而那些代理敏感案件的律师们均被指控犯有此类罪行,以便在他们失踪期间剥夺其基本保障。
-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现被中国当局以人质外交形式,用作外交政策工具——以二位加拿大人康明凯(Michael Kovrig)和斯帕弗(Michael Spavor) 为例,由于美国的引渡请求,加拿大逮捕了中国电信公司华为首席财务官后不久,2018年12月,二位加拿大人被失踪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中。
- 留置不在司法制度之内运作,因此受害者或其家属没有任何途径进行申诉——国家监察委员会就是法律本身。
请查阅部分中国强迫失踪受害者档案:
从律师到记者,从外国人到商人,从学生到国家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