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电视认罪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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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持续使用强迫电视认罪,最近一次是记者陈杰人与其家人,而且这些受害者被强迫录制的认罪案件越来越具有政治性质。继保护卫士(Safeguard Defenders)针对电视认罪的幕后真相发布开创性报告后,现RSDLmonitor提供针对强迫电视认罪的完整数据库,案件可追溯到2013年——当上电视认罪开始系统化地成为政府攻击律师、记者和人权捍卫者的一部分。
下载完整数据库:FC database 强迫认罪案件数据库 2018-11-15
该数据库中标注蓝色的任何条目/案例,表示其详细信息可在《剧本和策划》书中读到,无论是作为证词还是作为对强迫认罪受害者进行广泛采访的一部分,或出现在RSDLmonitor网站上的其他文章中。标注紫色的案例表示其详细信息或已存在证词,将在保护卫士出版的下一本书中呈现,该书将于10月出版,关于中国针对强迫电视认罪的使用,在此严重侵犯人权行为中媒体作为合作者的角色,以及中国当前与计划中对党控媒体进行的国际扩张。请于9月份与RSDLmonitor关注有关即将出版书籍的更多信息,该书为继《失踪人民共和国》——揭露指定居所监视居住(RSDL)制度,并获得了广泛赞誉之后的第二本书。 表格阅读相关说明 主要认罪者或目标. 在大多数情况下,任何特定电视认罪广播中主要认罪者的名称,有时不止一人。有少数几次主要目标是在“屏幕外”,例如“709律师”,“郭文贵”或“台湾电信诈骗案”。 辅助认罪者. 作为攻击主要认罪者或屏幕外目标的人。 场景. 监狱或中性。电视上所显示的受害者所处场景。针对政治案件,中性场景更为普遍,随着时间的推移,中性场景也渐渐成为普遍趋势。 受害者. “人权捍卫者”指“政治案件”,“媒体”指记者、作者或网络博主,“其他”表示那些被以正常罪行指控的案件,比如吸毒、贪污、谋杀等。 认罪时的法律状态. 当电视认罪被播出时,受害者所处的司法程序状态。大部分的电视认罪都是在人们被拘留或处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状态时被录制——二者都在被逮捕前。 被判刑或入狱. 认罪者是否因为该罪行被判刑。很多的案例都未被判刑。有些案件的当事人则是以与他们被强迫上电视承认的罪行所不符的其他罪行被判刑。 其他类别的意思一目了然,任何空白栏表示未得到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