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失踪和酷刑:我们针对RSDL提交给联合国的报告

中国曾表示将采取行动制止强迫失踪和酷刑,但由于2013年在法律中引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RSDL)——一种有助于实施这两种侵权行为的关押系统,导致强迫失踪和酷刑的手段仍然被广泛的使用。

上个月底, Safeguard Defenders 向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提交了关于RSDL普遍定期审议(UPR)中国进程的文件,称中国不仅没有采取立法行动来制止强迫失踪,而且因为将RSDL的合法化反而使其扩大了使用范围和酷刑范围。什么是普遍定期审议UPR? 一些详细的证据在本文档中有被介绍来自我们正在进行的长期项目,所建立的一份关于RSDL被使用情况的详细数据库..

 

请在此阅读报告(英文版)

 

  我们提供的一些关键证据为:

  • 在RSDL内部普遍使用酷刑
  • 中国尚未将酷刑本身定为应受惩罚的罪行
  • RSDL的法律框架允许国家否认犯罪嫌疑人的下落,隐瞒公众司法程序,拒绝被拘留者获得法律代理,将他们单独监禁,并且没有检察官的强制监督。
  • 自上一轮中国审查(2014年10月),直到本次提交(2018年3月)为止,共记录了87个实施RSDL的案例。
  • 在RSDL中的最长关押时限是6个月。 自2013年以来,92个已知RSDL受害者的数据显示平均关押时间为128天,超过三分之一的RSDL受害者是整整被关押180天/ 6个月。
  • RSDL期间遭遇酷刑的例子包括:长期单独监禁(2周至6个月),强迫服药,高压状态,痛苦的吊吊椅,长时间的睡眠和/或食物剥夺,殴打以及威胁受害者的身体健康,威胁家人,亲人和爱人。

 

我们提交的报告,行话称为非政府组织利益相关者报告(NGO stakeholder report),直接回应了联合国关于中国和该国自身法律承诺的报告和建议。 本文件中最重要的是中国自己在2013年10月(前一周期)提交的关于普遍定期审查审查周期的报告,该报告表示将改善和完善法律,防止利用酷刑提取供词或自证其罪。   然而,自那以来,中国仍然普遍存在酷刑,并且通常不采取措施来防止使用酷刑。Safeguard Defenders关于缺乏免遭酷刑保护一份报告将很快发布。   自从2013年普遍定期审议以来,强迫失踪相关的法律框架已经大大削弱,但是相当于强迫失踪的机制的使用已经明显扩大   我们的建议清单中包括督促中国废除所有形式的RSDL,批准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并修改国内法中的措词,明确规定酷刑是非法的。  

 

什么是UPR?

UPR是普遍定期审议,是联合国根据联合国法和国际法审查一个国家的承诺度的机制。 每四年对每个国家进行一次审查。为此,有关国家就其如何看待其进展提交自己的报告,联合国汇编了联合国各机构出的报告,民间社会通常可以针对特定课题提交相关报告。 这些都是全面审查该国的基础,联合国所有其他成员国都可以提出问题,并就该国如何根据国际义务改善其承诺的任何方面提出建议。 中国于2013年进行了上一次审查,又将在今年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