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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燕益是一位著名的、敢于直言的北京人权律师。2003年,曾因起诉于2002年结束领导人职位的前国家军委主席江泽民拒绝退位执意继续担任国家军委主席,使之长期受到国保关注。他为人权活动人士代理、为与违法土地征收较量的村民代理案件。谢也因为经常发表支持言论自由和中国民主的文章而备受世人瞩目。 谢于2015年夏天的“709大抓捕”运动中与其他几百位人权律师和活动人士一起被失踪,并被置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RSDL)下,在RSDL中他被殴打、被饿饭、被酷刑、被强制“吃药”。他被监禁了553天,在这期间他的妻子生下了他们的小女儿,他的母亲去世。 谢的经历摘自于他重获自由后发表的长文709纪事与和平民主100问。 此篇为谢燕益故事的第二部分,请在此阅读第一部分.
日复一日的审讯进行中,从2003年我提起宪政第一诉起诉江泽民违反宪法违背民意继续担任国家军委主席开始到05年营救朱久虎律师时的联署、参与推动北京律协直选到08宪章联署、人权律师团大家一起讨论各种法律、人权案件营救同行、共同联署、我发起的一些呼吁比如恢复唐吉田等律师执业权利的呼吁书、释放陈永洲保障记者权利的呼吁书、从建三江、郑州研讨会为被抓律师捐款到刘家财山颠案、张向忠案、法轮功案、许东案、庆安枪击案等再到担任秦永敏人权观察法律顾问营救秦永敏、接受境外媒体采访、香港学术研讨会、本人编订的拙作《信仰之路》书籍、网上发表的和平民主系列文章以及15年初本人在北京召集的一次饭局等等都成为他们审问的内容。 在问及他人时,谁在场,谁参与了,我都回答不清楚、不知道、记不清了。在漫长的审讯中,我都坚持这一点,相信大多数人也都是这样做的,可是他们不达目的不肯罢休,必须要你背书,穷尽一切手段,反复问你之后,你不配合,他们就拿着打印出来的网上的信息,你的通讯记录、网上记录来跟你核实,一个一个跟你核对,一个一个个案跟你确认,本来名字是他们提到的,笔录上的记录看起来像是你主动提到的那样的表述,最后索性拿来打印好的笔录文本让你签字,当然我也很早就向他们反复申明了我的原则,我的底线就是不能伤害别人,我跟他们反复强调我跟任何人都没有交集,我做的事情我可以照单全收,我尊重事实、尊重法律,不回避我自己的任何问题,因此,客观的讲,他们也并非无中生有,编排一些事情,想让你背书咬人是肯定的,我一直强调不要把我摆到不恰当的位置上,让他们意识到在我这里得不到什么有价值的信息。他们会不厌其烦的找你,因为你知道他们也要向上面交差(我很同情他们),你不签字就是你不配合,你为难他们,不给他们面子,他们会对你说,你让我过不去,我就让你过不去,你的态度不好,你的问题不仅无法解决,你还会受到严管等各种折磨,到了看守所,不配合他们甚至全号的人都会受你的株连,不让大家放风,总之他们有一万种方法逼你就范,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我在一年半的整个审讯当中从来没有指认过任何人,没有为他们提供过可以制造别人冤狱的任何信息! 他们的办案方式是把你的所有电脑、手机、书籍、个人物品、人际交往、人生记录都查个底掉,你的一切包括从小学到中学,你的父辈、家人、亲戚朋友都在他们的调查之中也尽在掌握之中。这是一场超限战,超限办案方式,总之要达到他们的目的,没有什么限制可言,尽管这严重侵犯个人隐私、人格权,但一切都变成了一种手段,这种办案方式本身就是思想犯、言论犯的做法,严重侵犯人权和人格尊严,谁也不知道这个边界在哪里?政治犯的模式他们给我看我刚出生的女儿的照片,看我儿子在课堂上做题以及演出马头琴时的视频,他们威胁要把我妻子原珊珊抓起来,我当时真的有些崩溃。
走路是监居期间唯一可以排遣时间的方式,除了他们限制不让你走的时候,你每天都可以申请在两位战士之间三二米的距离内往返走动,我粗略计算了一下大概在监居期间我走了至少6000至10000公里,开始走路是一项最好的享受,到了后来,膝盖的韧带都走伤了,但是你还不得不走,怕他们习惯了你不走了,你的这仅有的一点权利就会被他们进一步的限制。 2016年2、3月期间,专案组负责我的严队长、李警官找到我,让我清点我的银行卡、股东卡、身份证、户口本、个人档案等个人资料物品,并让我在扣押物品说明上签字,说签了字就可以把物品发还给我妻子,我一看没有扣押清单,而我签署的这份说明表述为,上述物品均属于我随身携带的物品,弄得我哭笑不得,我当即表示异议,因为我被抓时正值盛夏只穿了条大裤衩,身上除了钥匙、一点零用钱以外没有任何东西,况且户口本、个人档案这些文件经常带在身上也有违常理。可是你不签,他们就无法发还,我妻子没有工作带着三个孩子,我没得选择只能给他们签了。出来后我查银行流水发现我的帐户有几十万的资金不翼而飞,听说谢阳妻子陈桂秋女士的帐户一夜之间所有储蓄存款都归零了。
我们所谓709的成员在里面穿红号坎,号里面一般刑事犯都穿蓝号坎,死刑犯或贪污犯特殊专案的比如812大爆炸涉案人员都穿黄号坎,病号们则穿绿号坎。红号坎属于级别最高的管理最严的,我号坎的号码是166号。我知道吴淦是161、幸清贤是169。我在C5监室,他们两个大概一个在C6,一个在C7都离我很近。里面有个比较严格的纪律就是红号坎绝对不能见面,提讯都是分开的。在看守所为了控制我们,喝水、解手一举一动都要报告,而且要始终有两个同监嫌犯陪同站桩,监室里的高清摄像头随时监视我们的一举一动,如果未按规定动作进行就要责罚监室的嫌犯,我每天要解手时,都要有一个值班的到门前的对讲报告器跟前报告管教我要解手,管教表示同意后,他们就一前一后紧跟着我上厕所,我在看守所为了抵制伙食不够标准以及看守所向被羁押人销售价高质次的商品并且还有看不惯里面的攀比之风,一直没有用过一分钱消费,坚持吃白菜漂即年如一日,当然看守所一度也隔几个月给我们派发一些食物和用品,一般送到号里我都给号里的弟兄们分一分,自己也象征性的尝一尝。号里他们要扔掉的发霉的花生米曾是我最美的享受。
有人问我你认罪了没有,写认罪书了没有。在长达五百多天的日子里,我写过这样几份东西,我绝食争取来纸笔写给妻子的信、反省书、申诉书还有悔过书,都写了。至于悔过类似的东西前后一共写过两份,第一份主要是敷衍他们,其中没有认罪和悔过的表述和字眼,对自己表示一些反省进行一些必要的批评,但文章的核心内容是通过批评和反省的方式强调了人权至上、和平民主、法治中国这一政治主张,后来他们认为无关痛痒没有触及深处不满意,又逼迫我写第二份,在第二份悔过书中,有了认罪的表述承认自己主张和平民主通过文章、书籍以及行为山颠,最后按照他们的意思写完后还不忘让我加了一个悔过书这样一个标题。
“除了他们限制不让你走的时候,你每天都可以申请在两位战士之间三二米的距离内往返走动,我粗略计算了一下大概在监居期间我走了至少6000至10000公里。”
谁都想美化自己,这是人性,但是我想客观的描述一下自己当时的心态:第一、你可能面临要判刑,还是想轻一些,想早点出来与家人团聚。第二、一定要尽早出来把酷刑披露出去好让里面的弟兄受到关注,使更多的人免遭酷刑,也使得这个冤案的全局能够获得根本扭转的机会!第三、由于信息完全封闭,我在里面时,他们想尽各种办法做工作,包括我不配合号里的人不让放风,告知你所有人都出去了就只剩下你自己了,包括播放胡石根先生等认罪的庭审录像以及向我出示他们的认罪书悔罪书,给我播放孩子的录像、让我看刚出生女儿的照片,各种攻心之战。后来他们又给我乔装打扮一番录了个像,让我对着镜头念了一遍他们通过的稿件,他们一再向我表示并对我承诺该视频是给大领导看的,绝不对外公开。后来一次一次的做工作,让我写东西、录像,我那时就在想,他们其实是自己跟自己过不去,一切都为了他们在面子上过得去,在我这里根本就不存在这样的问题,我想专制当权者要面子不是坏事,懂得妥协也不是坏事,对我们来说面子没那么重要。出不出来到后来已经有些麻木了,完全是被动的,我曾经明确跟他们说,现在不是我需要什么,而是领导需要什么,我在里面和外面都是一样承担责任,哪一个也不轻松。
我在观看庭审视频时被胡石根先生的眼神所深深震撼并受到启发,做了最坏的打算,其实那个时候,我已开始修炼,不那么患得患失了,只要能修炼在哪里都可以,惟有对家人有些愧欠和遗憾别无牵绊。胡石根先生在法庭上认了颠覆国家政权罪,但是他也同时获得了一个可以清晰向世人阐述他的政治理念和主张的机会,和平转型的三大因素、五大方案,借助中央电视台等官媒广而告之,我想有朝一日我要是走上法庭,像胡石根先生一样,也可以采取这个办法,把和平民主的政治理念和政治方案诉诸于公,正是应了那句话,求仁得仁,不负自己多年来致力于推广和平民主文化、推进和平民主事业的愿望!当时想过种种开庭时的情景,如果开庭我的家人能到现场,我除了要传达和平民主的信念我无怨无悔,我还要告诉我的孩子们(当时还不知道有个妹妹),我想告诉我的两个儿子,爸爸爱你们,爸爸无法再陪你们捞鱼、逮蚂蚱了,爸爸注定将错过你们的童年时光,可是爸爸希望孩子们记住,良心是任何代价都不能交换的!
我也感受到了办案人员的纠结,集体无意识,从上到下,他们都是以利相交、以势相交、以权相交者,毫无道德感,都做好了弃船而逃的准备。而这个案子应该说从一开始就是一块烫手的山芋,可以公开的说,前后审过我的包括自称老姜、曹建光(前面两位是北京的)、自称老王(其实后来我知道他姓严)、刘博(刘队长)还有李警官(天津),还有两三位不知其姓氏的,还有一位可能是公安部的自称姓刘的给我背诵过心经。他们自称常年审理大老虎、诏狱等案件,他们在公安系统内显然也都非等闲之辈,这些体制内的人他们明知自己是在违法,尽管他们表面上看起来很强势,但是这一次他们面对的显然是他们从来没有遇到过的对手,他们几乎每个人都让我感受到了他们的游移、煎熬、不知所措,还有包括那些负责看管我们的武警战士,除了让我感受到监禁的残酷之外我真切感受到了是非之心、人性之善、人心向背!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这种强制监居的方式,大概最早起源于党内斗争和贪腐的调查,尤其近几年有不断蔓延普及的趋势,这种非法拘禁的方式被各地纷纷效仿,用党内术语叫做双规或隔离审查,是一种变相的文革斗争、法西斯式的手段,这种法西斯式的非法拘禁正在日益被合法化。党内双规,纪委办案采用的十分普遍的一种做法,它可枉可纵,可宽可严,可松可紧完全凭当权者的需要和好恶,本质上是一种家法、私刑。 在监禁人比如我被羁押期间,没有任何外部制约监督机制没有救济渠道,甚至连生命健康、心理卫生等这些人道关怀方面都缺乏一个独立的法定保障机制,这一切都决定了在其中的监视居住完全有违现代法治原则,对人权构成极大威胁也是极不人道的。家属律师不知情,不能会见通信,外界甚至不知生死,也正是因为上述原因近年来屡屡听到监居造成的各种非正常死亡、精神失常、人身伤害的事件。
我出来之后曾经有一个矛盾心理,我既想揭露罪恶,又不想伤害任何人,即便是主动作恶者。思来想去,我还是决定把真相公布出来,即便作恶者,对他们的将来及子孙后代也有好处,为了我们的共同尊严,只要一个人被奴役,所有人都不自由的理由!在此我想对天津市公安局局长赵飞及其部属说,我认为,包括您赵飞局长在内的现任天津市公安局长,所有专案组成员有条件也有责任站出来告诉你们的上级包括最高检、你们组织内部的中共中央、中纪委以及全国人民,并且主动检举这个案子,这个案子到底怎么回事,实事求是公开报告到底发生了什么? 这些律师和公民到底干了什么?他们的行为到底是合法还是违法的?他们的所作所为、他们的为人摸着良心说一说,到底对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社会有利还是有害?他们到底是在维护法治维护人权还是在违法犯罪?到底是哪些人恐惧他们、害怕他们?是谁下命令让你们对这些律师、公民动用酷刑?到底要达到什么目的?为何不惜违反程序要选择天津公安进行专案,谁决定的?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这种强制监居的方式。。。 是一种变相的文革斗争、法西斯式的手段,这种法西斯式的非法拘禁正在日益被合法化。”
赵飞局长,我要求你站出来,给全国同胞一个交待,为何酷刑在你手上发生?10月1日至10月10日在我08室头顶上的二楼会议室(酷刑室)到底发生了什么?为何有人哀号,为何有人摔倒晕厥?胡石根先生到底遭遇了什么?王全璋律师到底遭遇了什么?你们制定的整体方案是什么?又是如何突破的?那些文革式的舆论审判、媒体抹黑都是什么人策划的?你们是如何贯彻执行官派律师介入本案的?那些逼迫认罪并上电视的下作手法都是哪些罪恶分子的主意?谁给你们的权力给我们录视频?连赵威、李株云那么几个小孩都不放过,这些90后的小孩也被扣上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帽子也成为国家的敌人,把人人都制造成国家的敌人,这到底是谁做出的决策?从寻衅滋事到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再到颠覆国家政权这都是谁做出的决策?你们做为法律人有没有按照法律的立场向你们的上级提出过专业性的意见?诸如对被羁押人的种种违法恶行包括秘密关押、饿饭、固定姿势睡觉、禁止活动、严管一天坐16个小时军姿以及逼迫签署讯问笔录、把打印好的讯问笔录拿过来强迫签字、剥夺申诉权、剥夺辩护权、强行灌药、强行指派律师以及各种威胁酷刑,派检察院及专案组的人来做转化工作,这都是谁的命令?查抄我家的物品时,我的银行卡、股东卡、身份证等为何不登记在扣押物品清单上?个人物品非法扣押至今为何不及时发还?谁给你们的权力任意监控监听公民的电话、网络通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