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寇延丁,1965年出生,自由作家、纪录片独立制片人,民间公益一线行动者。1996年,寇因举报所在的国企厂长造假发票,引发意外下岗,因此踏入公益行业,曾创办过多个公益组织。2014年10月,由于声援香港雨伞运动,寇被当局以“涉嫌寻衅滋事”为由抓捕,开始了128天的关押和审讯。 2015年2月14日被取保候审一年半后,寇将自己的秘密关押经历写成《敌人是怎样炼成的:没有权利沉默的中国人》一书,由台湾时报出版。 由于本书篇幅颇长,叙述详尽,RSDLmonitor选摘了书中得以呈现RSDL面貌的两个章节在此分享。其中一章中寇总结了对关押人员无处不在的管理规定,在另一章中记录了做每一件小事都需要报告看守并得到批准的经历。
《对象管理规定》 一、被监控对象必须服从执勤人员管理。 二、被监控对象统一称呼执勤人员为班长。 三、被监控对象有任何问题,必须先举手或报告,得到允许后方可进行。 四、被监控对象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表的规定。 五、被监控对象统一着装。 六、内务设施摆放整齐。 七、被监控对象严禁与执勤人员闲谈。 八、被监控对象书写完材料后,必须反扣在桌上。 九、就寝时双手置于被外,被子不得超过脖位。 十、当有人员进入时,被监控对象不得随意张望。 十一、被监控对象不得拉开窗帘。 十二、被监控对象在室内移动时,必须缓步行进,并与窗户和墙壁保持一定距离。 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时间 活动内容
7.00 → 起床 7.30 - 8.00 → 早餐 8.00 - 11.30 → 站立 坐 学习 11.30 - 12.30 → 午餐 12.30 - 13.00 → 散步 13.00 - 14.00 → 午休 14.00 - 17.30 → 站立 坐 学习 17.30 - 18.30 → 晚餐 18.30 - 22,00 → 站立 坐 学习 22.00 - 22.30 → 洗漱 22.30 → 就寝
“你做任何事情,都必须得到我们的批准。”——这句话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必须加了重音。 场景是某个夜晚,事件是睡前洗漱,我按她们随口发布的规定操作,站着从盆里撩水洗脚,然后用袜子擦脚,接着洗袜子。 “你洗袜子打报告了吗?”——每次擦完了脚都是直接洗袜子呀。(注:关于“打报告”请见上一章所附《对象管理规定》之第3条) “你做任何事情,都必须得到我们的批准。”——那好。报告可以洗袜子吗? “不可以!”——说这句话的时候,咕噜汉娜特意把脸探过来,把那句话和一个咬牙切齿的笑一起送到我面前。 让我记忆至今的不是那双没洗的袜子,而是那张脸——那么丑的一张脸。 如非亲见完全不可想象,二八年华女孩子的脸能丑到这种程度。眉眼五官原本都是端正的,但那张专门探到我眼前的脸丑得如彼夸张,就像《魔戒》里的向导咕噜——这张脸生生被扭曲变形,被恶意扭曲,被绝对权力扭曲。 以前只道“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至此始知,绝对权力亦导致绝对丑陋——我把这个看守,称为“咕噜汉娜”。 我将看守称为“汉娜”,就是《生死朗读》里的那个女纳粹——我指的是那个像年轻母马般健壮的奥斯维辛看守文盲汉娜,而不是二十年后沉醉在小情人朗读声里的中年售票员,更不是又二十年后学会阅读反省纳粹所为的阅读者老年囚徒。 我在这个地方被几十个看守监押过,绝大多数分辨不清,印象深刻者根据不同特点加了不同的前缀。 比如“爆指汉娜”,爱把一只手攥到另一只手里,让指关节发出一连串爆响,估计她是正经“练过”、有功夫的人。 比如,“蹲坑汉娜”: “报告,上厕所。”——不可以。 “报告,上厕所,忍不住了。”——不可以,厕所正在检修。 终于进了厕所,规定接踵而来:“根据规定,你最多蹲坑两分钟。”三个汉娜在摄像头环绕的厕所里,笑笑地交换眼神——宣布新规定的“蹲坑汉娜”笑得尤其畅快。 汉娜消遣我的方式包括把任何事情无限拆分,报告上厕所得到允许之后要再报告撕手纸……直到最后,不需报告的只有无法控制的放屁打嗝。但就连放屁也差一点儿被列入报告内容,曾经要求过我“报告放屁”随即被她的同伴失笑制止——“放屁汉娜”。 在这个地狱里,是有“法律”的:《对象管理规定》。开首第一条“被监控人员必须服从执勤人员管理”——包括“你做任何事情都必须得到我们的批准”。 就算“站立”“散步”都写在纸上,但汉娜说不可以散步就不可以散步,说不可以站立就只能坐板——立法权与解释权都归同一拨人。 你可以申诉,但一定无效,不仅立法权归她们、仲裁权归她们,执行还是她们,如果你不想给她们增添新的乐趣增加新的凌辱自己的机会,那就只能咽下去。 我当然清楚,有关部门要把我培养成国家的敌人——他们需要这样的敌人,需要用我来编一个倾国倾城的故事感动中国。 但我也清楚,不管是三个代表,还是他们的领导或者领导的领导,都无意于、也不愿把我变成“异议人士”——成为真正的敌人。 但在汉娜手里,在这个地狱里,有一种不可扼制的力量制造敌意、制造仇恨。在为这个国家制造敌人。 看上去是具体的人在制造敌人,实际上,是这个体制本身——这个体制已经具备了某种不可扼制的制造敌人的生命力。 赋予这个体制如此可怕的生命力的,就是权力——集立法权、司法权、执法权、仲裁权于一身的绝对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