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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2021年11月30日,保護衛士發布最新調查分析,首次匯集了中國透過引渡和強迫遣送至中國等方式對台灣人進行國際騷擾行動的許多案件,最全面地呈現這一令人擔憂的趨勢。這種對台灣國民的國際迫害相當於對台灣主權的攻擊,同時也是習近平領導下利用引渡條約、相互執法協議和其他多邊機構來服務中共政治目標的更大規模全球行動當中的一環。
保護衛士記錄了2016年至2019年間600多起海外台灣國民被從亞洲、非洲和歐洲國家引渡或強制遣送的案件,但他們並未被遣返回台灣。在北京施加越來越大的壓力之下,外國政府將他們強行送往跟他們沒有淵源、家從來不在那裡的中國。這些強制遣送通常發生在遣送國政府拒絕台灣領事館在當地嘗試提供援助或聯繫之後,有時即便在這些台灣人被送到中國之後,台灣政府官員或家屬依舊持續被拒絕和他們聯絡。
這些強制遣送將台灣國民置於人權遭侵犯的風險之下。來自北京的這種壓力同時也是中國對於在《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下應承擔義務的直接否定。正如同它被用來強化北京在海外的影響力一樣,它也成為一種被用來破壞台灣主權的工具。
下載此調查分析PDF版本——《中國獵捕海外台灣人》。更多關於保護衛士針對中國如何利用國際刑警組織的調查研究,請參閱《無處可逃》。其他關於引渡協議的擴張和濫用,以及更大範圍的非法「非自願回國自首」(involuntary returns)等議題,請參考保護衛士的出版物專區。
中國益加地表現出視法治為無物、會毫不猶豫地違反國際規範,追擊世界各地的反對者。通過跨國鎮壓和正式引渡,中國追捕了經濟逃犯、維吾爾難民、人權捍衛者,和流亡港人。但迄今為止,有一個群體受到的關注明顯較少,他們是數百名被拘禁並從世界各地強行引渡到中國的台灣國民。
國際引渡和人權規範為可接受的引渡和自動拒絕的理由設下了明確的條件。這些國際規範的核心是不遣返原則,它直截了當地規定,任何國家都不得將任何人送到另一個他們會面臨被迫害或遭嚴重侵犯人權風險的國家。
在中國,這些基本權利被肆意剝奪、濫權者不受課責,而且這些侵犯人權行為氾濫而系統性地發生,正如保護衛士在其他報告當中所探討,如任意監禁、酷刑、強迫失踪和強迫電視認罪。
在北京的壓力之下將台灣國民引渡到中國,應當被明確地視為侵犯他們接受公平審判和免受酷刑的基本人權。國際社會應採取立即行動干預該種作法。
閱讀調查分析全文PDF版本:《中國獵捕海外台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