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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Mar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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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酷刑,电视认罪:RSDLmonitor发布RSDL受害者数据库

据有史以来第一个针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RSDL的数据库,最初的数据显示,许多的受害者并非仅来自中国大陆,许多人都出现在了电视认罪中,还有许多人据报道遭到了酷刑。 这些结果来自RSDLMonitor为建立RSDL被使用情况的详细数据库的一个长期项目。将被用于研究RSDL是如何被广泛地运用,以及有哪些侵犯人权的行为被系统化地滥用 ── 比如在RSDL期间实施酷刑以及检察院监督的缺失等。截至目前此数据库收集了91案件。   要了解更多的关于此数据库是如何被构建的或投稿,请点击这里

     

一些初步结果

 

  地点

  • 大约三分之一(29个)的案件都由北京天津办理。
  • 3集体案件:广东(一群上访者);江苏 (于2016年G20峰会时期被抓的一批活动人士);以及浙江(一个教会的成员们)。
  • 截至目前,经确认的有20案件是由国家安全部所监督办案(尤其是涉及到外国人的案件)。

 

  原因

  • 超过三分之一的案件被以危害国家安全罪进行调查;另外有10案件被关联到国家或军事机密上。
  • 其他四分之一的案件被以公共秩序罪进行调查。尽管依照中国法律,以下行为违法,但这些RSDL案件的被拘留人员都被拒绝会见律师和家人,以及阻止本应进行监督的检察院人员访问的权利。

 

  人员

  • 大多数的RSDL受害者为男性;到目前经确认的女性为15
  • 此91个案件中,有10案件当事人并非来自中国大陆(他们来自瑞典、英国、加拿大、美国、台湾和香港)

 

遭遇

  • 截止目前,此数据库包含了23位受害者的RSDL期间详细待遇情况,且几乎所有人(22)都反映有遭到过不同程度的精神或身体酷刑。遭受酷刑的例子有:睡眠剥夺、被强迫维持难受的姿势、长时间隔离关押、以亲人要挟。其他不太常见但仍旧普遍的酷刑例子有:殴打、以痛苦的姿势佩戴手铐或脚镣、威胁受害者(包括死亡威胁)。
  • 其中19案件(也相当于超过五分之一)被安排进行了电视认罪的录制。
  • 其中26受害者反映他们有被强迫解聘他们自己指定的律师。
  • 提供了关于检察院监督情况的20案件中,没有一个提到他们有被访问过。
  • 50案件提供了关于RSDL通知书的信息,其中30受害者提到他们的家人有收到文字通知书 ── 虽然通常都延迟收到通知,而其他11位反映他们的监居通知是被口头告知的 (此举违反了中国法律),另外有10案件则反映他们的家人根本就没有收到任何通知。

 

数据库

 

此数据库提出范围广泛的问题,包括案件的基本信息(涉嫌的罪名、地点、持续时间);RSDL期间的待遇(酷刑的形式、律师和家人的会见情况、强迫认罪);负责案件的机关以及结果;RSDL之后(持续的监视、面临的身体和心理问题)。这是一个正在进行中的项目,将为RSDL这一严重的侵犯人权行为提供丰富的数据。 此数据库是通过请求受害者或他们的家人完成填写一份问答表,或通过网上资料搜集汇编而成。(由于考虑到参与者的安全,此数据库并不会被公开)。 此项研究非常重要,因为在中国的最高法院 和最高检察院 的官方数据库中,都没有将采用了RSDL的案件进行系统化录入。此外,在人权群体中,有一种倾向是仅反映涉及到人权捍卫者的RSDL案件。实际上,国家对RSDL的运用比这要广泛得多。  

 

你能帮忙吗?

 

自RSDL被合法化后(自2013年1月1日),你或你认识的某人是否也曾是RSDL的受害者?如果是的话,请联系RSDLmonitor,将任何信息发送邮件到info@SafeguardDefenders.com 。尽管只是一个名字也可以。所有的信息都将被严格保密。如果可以的话,请填写这份RSDL问答表

 


 

数据详情

 

包含四个数据区域:

  • 数据组1:受害者基本信息:被指控的罪名,被RSDL的地点,被关押的起始日,释放日期,关押天数以及所收到的监居通知形式(如有)。
  • 数据组2RSDL期间的待遇:被虐待和酷刑的形式,律师的会见,通知家人监居人员的下落,强迫放弃会见自己律师的权利,强迫录制电视认罪视频。
  • 数据组3执法方面的信息:被带走和释放的情况,实施和负责的机关(国家安全局或公安局),案件是否被送往庭审,有无判刑,被释放的形式。
  • 数据组 4: RSDL之后的信息:被软禁在家,被监视,导致心理或身体的后果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