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支持境外反华势力的外国公民被迫上电视认罪

2019年11月26日,伯利兹籍公民李亨利,原名李沪祥,在中国广州市被捕后失踪。11月30日,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下,他被广州市国家安全局正式逮捕。

2020年4月24日,有关李亨利的消息出现了,因为据透露,其被控 “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刑法第107条),在近日被判刑。

这一切发生在中国试图将香港的动乱描绘成由外国,尤其是英美煽动引起的热潮中。此后,网上出现了一些文章,将他与已落马的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联系起来,当时其在薄熙来的审判中作证,并指控他在上世纪80年代参与 “引诱妇女从事卖淫”,以及其他各种含糊不清的指控,沿袭了用性或腐败指控(有时两者兼有)攻击那些被认为与中共政治对立的人的传统。

此前,中共官媒《广州日报》在李亨利的案件被移送审查起诉后称,“其长期向在美敌对分子提供大量资金,勾结境外反华势力插手香港事务,资助实施危害我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

2021年3月31日之前,中国刑法第107条只有在资助的人或单位在中国境内的情况下,才将此类活动定为犯罪。但是,随着刚刚生效的最新刑法48条文修订,向被认为对中国国家安全构成威胁的人提供资助,在全世界范围内均构成犯罪。包括如本案中所涉的外国公民。

在所有官方媒体中不断重复的有关这位外国公民的主要罪行,即其在美国从经济上资助了被认为是“反华势力”的人。这是一个不容小觑的危险先例,体现了中国《刑法》的全新规定,与香港《国家安全法》的域外相呼应。环球时报紧紧抓住推动中国在国家安全问题上需要发挥更大的域外控制力,写道:“中国应加快建立具有域外效力的法律体系,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自从宣布起诉李亨利后,几乎整整一年的时间里,此案一直没有任何进展和消息,直到近日。

2021年4月14日,李亨利出现在中国旗舰新闻频道CCTV-13的新闻节目中,这是一段长达15分钟的强迫电视认罪节目。节目是否将在国际上的CCTV-4,或其英文国际频道CGTN播出,还有待观察。自从习近平将该做法在官方电视台发扬光大后,李亨利成为第93名(已知的)被强迫电视认罪的受害者。

这使得李享利成为第五位(已知的)在全国电视上承认犯下国家安全罪行的人。近几个月来,他们都在CCTV-13的同一档新闻节目《焦点访谈》中出现。和李亨利一样,其他四人(均为台湾公民)也都站在危害国家安全罪的被告席上,有的还被指控在香港 "煽动"抗议活动。此后也有其他电视供词,但未涉及国家安全罪。

请阅读保护卫士组织的突破性报告《剧本和策划》,了解关于中国官方使用剧本实施强迫电视认罪的所有情况。

在这种做法日益受到关注,并且在国际上播出后,其受到监管部门的审查之后,CCTV-4和CGTN已经放缓了使用强迫电视认罪,可能由于担心失掉执照或国际广播权,中央电视台确保只在国内频道播出(除了一些例外),而不在国际上播出。然而,在国内频道继续播放电视认罪的同时,也增加了许多新的传播途径:直接在官方媒体网站上或在社交媒体上,有时由警方发布,有时甚至由外交部向记者展示。此外,在官方媒体自制的纪录片中播放此类供词的情况也显著增加,目的是反驳越来越多的关于新疆维吾尔族人遭受种族灭绝的指控。在新冠病毒爆发之初,电视认罪也被广泛使用,当时许多人因发表反对中共官方路线的言论而受到骚扰和迫害

在审判前在电视上强迫认罪的做法已被提交人权高专办相关特别程序审查,但人权高专办至今没有采取行动,甚至没有对中国采用这种做法提出质疑,在几乎所有已知的案件中,这种做法都是在经过数月的大量酷刑、威胁之后发生的,完全剥夺了当事人获得公平审判的权利。

本月,十几名受害者采取行动,呼吁世界各地的电视供应商因在国际上播放强迫供词停止转播CGTN和CCTV-4节目,并要求他们停止作为中国警方打击律师、记者和公民社会的同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