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起自杀案件冲击中国留置制度
据中国媒体报道,近期先后有四名刚从留置获释的企业家相继自杀身亡,时间分别是4月16日、6月2日、7月17日和7月27日。
四人正值事业巅峰期,均年逾五旬,皆从事家居家装行业,且近期都曾接受纪律审查。事实上,最新自杀者汪林朋从留置获释仅四日。
案件具体情况含糊不清——这在中共纪律机构、即中央纪委的调查中屡见不鲜。该机构运用的‘留置制度’,允许他们完全绕过司法体系,将被调查对象秘密拘押。
自2018年改革以来,该机构在中国社会的广泛领域中掌握着巨大的自由裁量权。其最主要的手段是使用所谓的“调查工具”——留置:一种与外界隔绝的单独关押制度,在这种制度下,酷刑现象十分普遍。
职权过广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官方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纪律调查、处分以及与外界隔绝的留置案件数量迅速增加。对比2018年至2024年的数据可以看出,经过多年的相对稳定后,2024年的纪律调查数量增长了40%。
这一大幅增长很可能与中纪委在非传统领域锁定更多目标有关。2024年,大约有17,000名受到纪律处分的人来自金融行业,94,000人来自国有企业,60,000人来自制药行业。
随着纪律调查数量的增加,最严厉的调查手段——通常用于面临重大党纪处分、重大职务调整或刑事起诉的人员——使用率也相应上升,与2023年相比增加不少于46%。2024年,共有38,000人被正式置于这一体系之下。
中纪委——在国家层面也以国家监察委员会的名义运作——是中国共产党的纪律警察或“纪律监察机构”。它有权直接将人从任何地方带走,并在秘密地点对其进行长达6个月(甚至更久)的单独关押。在这一过程中,所有程序均不属于正式法律体系的一部分。一旦进入留置,没有外部监督,没有获得律师的权利,没有独立的申诉渠道,也无法与外界联系。相关规定也不要求中纪委告知家属被调查对象的下落,甚至无需告知其已被带走。
一般情况下,中纪委的调查和处分对象主要是中共党员。但自2018年《国家监察法》颁布后,其权限显著扩大,涵盖了中国社会的广大领域。
虽然并非所有调查都会使用到留置,且官方的细分数据往往难以获取,但有限的官方报道显示,企业家群体正承受着越来越大的压力。
2023年,中共官方报纸曾披露上半年国资央企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留置案件142起,另有媒体报道2023年约有78名A股上市公司董事长或实控人遭到立案调查或处罚,其中一些人遭到监察委留置。
2024年的一份报告显示,当年共有106名上市公司董兼高人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接近60%被立案调查或留置。
一家媒体指出,至少有19名企业家在2025年上半年被留置。其中包括亚钾国际董事长郭柏春,他曾两次被留置。第一次是在2024年3月22日前后,他在被强制从老挝“跨境遣返”后,被宁夏监察委员会于3月29日下达留置通知。同年4月19日,他的高管同事马英军也被该委员会带走。大约六个月后,郭柏春获释并恢复了公司部分职务。但好景不长,2025年1月17日,他再次被留置。六个月后,他因涉嫌挪用公款和滥用职权而被正式逮捕。
8月的公开报道显示,仅8月中旬短短数日内,至少五人被留置,包括:
• 达梦数据总经理皮宇于8月19日公司公告前被留置,8月21日公司再次公告称另一名高管陈文亦被实施管护措施。
• 科思科技董事兼最实控人刘建德被留置,其家属于8月19日向公司通报此事。
• 熙菱信息总经理岳亚梅于8月20日被阿拉山口市监委采取留置措施。
• 国泰环保董事长陈柏校于8月17日被杭州市临平区监委采取留置措施。
中纪委2023年和2024年的官方数据显示,所有调查中使用留置的比例平均略高于4%——2023年为4.15%,2024年为4.33%。由于缺乏足够的细分数据,目前尚无法对特定目标群体(例如企业家群体)作出明确估算。
然而,既然官方数据显示至少有171,000人因调查而受到实质性处分,那么可以推断,2024年进入留置的企业家人数很可能达到数千人之多。
留置死亡案件
4月17日,居然智家董事长汪林朋被武汉江汉区监察委留置。7月23日,其留置被解除,转为新设立的(参见6月1日留置制度改革)“责令候查”,但数日后便从家中跳楼身亡。
类似案例还包括:7月17日靓家居创始人曾育周、6月2日西子电梯刘文超、4月16日绍兴金点子纺织毕光钧,均在解除留置后自杀身亡。据目前所知,针对这些公司的调查仍在进行中。公开信息显示,还有数名家居行业人士被留置,关于其他几位案件的公开信息所知甚少。
网络热议以及官媒报道
近期接连发生的企业家被抓事件(“羁押”)以及尤为突出的自杀潮,已在网络平台引发热议。尽管相关帖文的十万次浏览量在中国并不算太高,但严苛的审查机制仍表明此事已引发广泛讨论。诸如《坐标黑龙江,做了一个噩梦,梦见自己被留置了》,《企业家被留置频发,一个复杂敏感的生存问题》,《司法审判过程中,监委留置程序不应成为看不见的黑箱》等视频均突破十万浏览量,引发律师、法学教授等各界人士对制度的质疑浪潮。
有观点认为(虽未获证实),疫情后自2023年起出现新型清洗手段,俗称“远洋捕捞”。此类行为指地方政府以经济动机逮捕或调查企业高管,因多起(涉嫌)暴力执法案件引发网络热议。例如2023年6月某案中,两名县公安局民警以调查为名将企业家从家中带走并勒索钱财,最终该商人跳车逃跑才使事件告终。
不久之后,中共以极快速度颁布了新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旨在规范地方当局的非法行为。该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于今年4月30日通过,几乎立即于5月20日生效。有观点认为,这正是近期媒体报道及有限讨论得以容忍的原因之一。
留置恐惧的起点
现行的留置制度于2018年3月开始实施。仅仅一个半月后,系统内就发生了首例已知的因酷刑而死亡的事件。
更令人震撼的是,这名受害者并非因任何现行不当行为而被调查。陈勇,45岁,是一名司机,他被留置致死的原因是其上司正在接受调查。
参见保护卫士此前的报道:
2018 年 4 月 9 日,45 岁的陈勇被福建省监察委员会以“留置”措施拘押。
同年 5 月 5 日晚 8 点,他被宣布死亡。那距离《国家监察法》正式颁布仅仅过去六周。
陈勇并非案件调查中的嫌疑人,甚至不属于国家监委的管辖对象。他只是曾经为某位涉案人员工作过而已。
直到 2016 年,陈勇还是南平市建阳区政府的一名司机。当区副区长林强被调查时,陈勇的这段工作履历便成为他被牵连的理由。
他的死讯最早由财新报道,但很快遭到删除。然而,最初的报道中引用了家属的证词,使得事情真相几乎不容置疑:5 月 5 日,在陈勇被拘押近一个月后,家人突然接到有关部门的传唤。这是他们第一次得知国家监委的消息,也第一次知道陈勇的下落。
到达指定地点后,他们被直接带到太平间,见到了已经去世的陈勇。
陈勇的姐姐回忆说:“他的脸已经扭曲掉······胸口已经塌进去了。他的腰上是青紫的,下身没让我看。”
当晚稍后赶到的陈勇妻子也证实了这些说法。
然而,当局的官方说法是:陈勇在当天下午 4 点的讯问过程中突然倒下,被紧急送医后,于晚 8 点宣告不治身亡。
家属要求调阅讯问录像,却遭到拒绝。
在留置体系中,酷刑和严重虐待现象猖獗。事实上,根据国际法,强迫失踪、与外界隔绝的单独关押、最长可达六个月的羁押,本身就已被界定为酷刑。
陈勇之死几乎可以肯定并非孤例。但由于中央纪委/监察委掌握着毫无限制、缺乏监督、完全不透明的权力,这类事件的发生以及相关证据很难进入公众视野。
这无疑就是一个“隐形的黑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