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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Aug 2020
报告

最新报告显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体系的大规模持续增长

Cover of Rampant Repression report

通过发布了一系列报告和研究成果,向联合国提交呈件,还包括发表包含受害者自述的书籍等,逐渐使得中国用以失踪批评者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广为人知。然而,这些报告及其内容仅仅着重于个别受害者的经历,虽然得以展现该制度的实际运作方式以及内部情况,但无从得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体系的实际规模。该体系每年失踪100人,还是1000人或是更多?

一份最新报告有史以来第一次试图阐明这一点,尽可能使用中国政府官方数据,给出权威的答案。 8月30日,国际失踪者日之际,保护卫士组织发布其英文报告 “Rampant Repression – A data analysis of China’s use of Residential Surveillance at a Designated Location (2013-2020)”(译注:肆意镇压——中国实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数据分析2013-2020年)。

该报告仅发布英文版,并已于本月初向联合国有关机构提交了报告特别呈件。以下我们将总结报告的主要调查结果。

报告中基本数据来自政府官方资源,具体地说,来自中国最高法院的判决文书数据库。然而,即使该数据库在情况最佳时也极不完整,有一些罪行可以勿需上传到数据库且持续保密,还有许多地方法院可能出于懒惰或无能,干脆不上传判决书。当更高级别的警察或国家安全部实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时,案件也很少出现在数据库中。更重要的是,该数据库仅记录判决文书,这意味着将不会包含任何实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但未经判决的案件。我们得以分析其中大多数问题,并采取了一些方法纠正数据,但仅涉及那些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后有上传判决书的案件。考虑到这一点,该数据是一个较低的估值,并且不包括那些受到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关押但未获判决的许多受害者。

表1中的黑色数据,表示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且适用“公安机关”的判决数量,而另一栏(蓝色数据)代表所有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判决。虽然可以看出2019年数量的明显减少,但这仅仅是因为大多数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案例并未在同一年做出判决,因此尚未上传到数据库。但是,通过深入的研究,我们知道只有45%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案件在同一年做出判决,因此在下表中对此进行了更正

上图显示了这些年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预估实际使用数据,以及(虚线)趋势线,显示了其年度增幅。 2018年和2019年可能低于实际数字,因为在某些情况下,最初实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后,案件判决可能在两年或三年后才会结案上传。与表1一样,黑色曲线表示适用“公安机关”的案件数据结果,而蓝色曲线表示上传的所有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判决书。

上图显示了扩展趋势线。如果中国再有针对性的镇压,这种趋势可能会变得更加明显,因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一向是最受当局青睐的镇压工具。但随着该体系进入“成熟期”,这种趋势也可能会放缓。无论如何,到2022年左右,每年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受害者可能上万。

上图黑色数据来自江西财经大学谢小剑教授和研究生朱春吉,基于2013年至2017年之间对5955份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判决书,重点研究当地公安机关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情况,而蓝色数据则基于保护卫士组织内部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数据库,该数据库主要包括知名的镇压案件。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必须以单独监禁实施,在场的看守仅仅在于监督,不得与被关押人员进行有意义的互动。中国已批准并受其法律约束的《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以及相关联合国机构的分析表明,在调查阶段使用单独监禁,如果持续时间超过两周,即构成酷刑(而从上表可看出,即使黑色数据中的平均持续关押时间也远高于国际定义的单独监禁等于酷刑标准)。它还指出,一个人遭受两周以上的精神健康损害可能是永久性的,并且是不可逆的。

此前发布的报告强调了许多受害者遭受直接的身心折磨,现在政府官方网站可以轻易查看当局使用长期单独监禁的数据,并且表明了该做法的系统性和广泛性。

我们已将这些数据以及其他相关资料提交至10个联合国机构,并呼吁将中国广泛使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手段作为强迫失踪的一种形式。强迫失踪被认为是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一旦大规模和系统性地使用,可能构成危害人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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